福州各市县“新农合”免费血液透析医院将增加到11个

2014-05-13 19:18:21 admin 281
来源:《福州日报》记者 杨莹 / 时间:2013-10-23 8:56:29
  据中国新闻网2013年10月18日讯 昨天下午,记者从福州市卫生局了解到,继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和福清市医院之后,闽清县医院和罗源县医院也于日前相继完成设备安装、人员培训、系统调试等工作,加入新农合尿毒症患者优惠定点救治医院。我市新农合免费血透医院已达5个。
  2012年10月,市卫生局在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先行试点新农合尿毒症患者血透优惠,通过提高新农合补偿标准、实施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和定点医院便民服务、减免收费等综合措施,缓解尿毒症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
  今年4月,福清市医院也加入定点优惠医院。今年6月,我市又投入1000万元,在七县(市)各选择1家县级公立医院,启动建设血液透析室,方便农村患者就近治疗。同时,新增市传染病医院作为主要收治经血液传播的疾病合并尿毒症患者的血液透析定点医院。
  目前,市传染病医院、闽侯县医院、长乐市医院、福清市第二医院、连江县医院、永泰县医院的血透室都在加紧建设,力争明年初建成。届时,我市新农合免费透析医院将增加到11个。
  记者昨天从罗源县医院了解到,已有50多位患者在该院血透室登记,近期接受透析的有20多人。血透室周一到周六的上午和下午都开放,5台机器接近满负荷运转。未来,医院还将根据情况增加设备。
  我市参合患者办理相关手续后,在优惠定点救治医院,每周可享受2次免费血液透析治疗,每年可减免透析相关费用约4万元。
  免费基本服务包含血管路及透析器各1套、透析液1人份、内瘘针2支、生理盐水3瓶,以及消毒耗材和血液透析操作、血透监测。参合患者的其他治疗需求(如增加血透频次或基本服务包外的辅助用药、检查以及输血等)产生的医疗费用,新农合补偿比例仍按重大疾病保障的70%执行。符合农村医疗救助条件的对象,还将享受新农合补偿与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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