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国家生活饮用水新标准连云港市超前筹划

2014-05-15 19:22:05 admin 112
来源:连云港市环保局 / 时间:2008-12-15 12:01:56
  据连云港市政府网2008年12月12日讯 按照国家新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指标期限,我市*迟将于2011年12月31日实施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我国原有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于1985年出台,2005年,建设部又颁布了一个《城市供水水质标准》。相对于目前执行的《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增加了71项水质指标。新增部分包括微生物、毒理等指标。其中,新增微生物指标增加了对易引起腹痛等肠道疾病、一般消毒方法很难全部杀死的微生物的检测。新增毒理指标增加了对净化水质时产生二氯乙酸等卤代有机物质、存于水中藻类植物微囊藻毒素等的检测,而上述两种毒素均易致癌。新标准中还增加了饮用水消毒剂指标。
  我市已于今年7月1日起与全国同步开始检测。根据我省确定的13个市实施“新国标”时限,我市和徐州等苏北各市一起,*迟于2011年12月31日实施。为了从根本上创造达到“新国标”的条件,我市一是正紧急开辟通榆河第二饮用水源;二是筹建大圣湖应急备用水源;三是对如何提高蔷薇河的自净能力问题正在请专家论证之中;四是对供水工艺改造和深度处理等前沿技术加紧研究,以尽快达到新国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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