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为净水器产业蒙上阴影

2015-01-15 22:16:50 admin 223
来源:《中国工商报》 钟萍 / 时间:2015-1-15 11:57:31
  据中国工商报网2015年1月14日讯 近两年来,雾霾使空气净化器“一夜成名”,水质不佳也让净水器市场销量呈爆发式增长。去年,我国家电市场规模仅比上一年微增长4.4%,而净水设备市场规模增幅高达76%。与此同时,净水器市场存在的虚假宣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问题,也给这个朝阳产业的未来发展蒙上了阴影。
  调查:净水概念迷人眼
  笔者在北京市一些电器商场发现,为了抢占市场,商家打出各种招牌吸引消费者眼球。
  印有“饮用水健康”“净水专家”“开创净水膜时代”“双膜除菌、双炭净味、KDF除重金属”等字样的宣传海报挂在墙面显著位置。销售人员口中的PP棉过滤芯、陶瓷过滤芯、超滤膜、活性炭过滤芯、反渗透膜芯、RO膜、KDF过滤芯等各种专业名词,让人云里雾里。还有的商家打出健康水包治百病的招牌,宣称能有效预防及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痛风、心脏病,可软化血管、改善体质……实际效果如何,不得而知。
  据了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曾发文,明确从未批准过生产活化水、磁化水、频谱水、水分子团水等,这些水目前还没有理论依据、严格的验证方法及科学的评判标准;卫生部门审批的资料和卫生许可批件中,涉及相关水目产品都没有任何保健和医疗功能。
  除了“吹牛”外,产品质量也直接影响净水器行业的发展。去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各地质监部门对33家净水器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其中13家企业的部分产品质量不达标。部分劣质产品不仅起不到净化水质的作用,甚至反而造成水污染,个别产品铅、砷等重金属超标,长期使用可能造成人体神经性损伤等严重后果。
  统计显示,国内净水器厂家已超过3400家,但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不超过10家。虚假宣传、质量低劣、污染浪费严重、缺乏监管等问题已成为影响行业发展的掣肘。
  根源:缺乏统一标准
  令人困惑的是,各种净水器的产品特性虽然基本相似,但所依据的标准不尽相同。例如,有的产品宣称其生产来源的水质符合国家《饮用净水水质标准》,有的依据《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有的则标明高于国家直饮水标准,还有相当一部分注明符合地方相关标准。由于我国净水器产品还没有一套完整系统的国家标准,造成行业准入门槛较低。有些小企业对于合格的概念很模糊,没有相应的实验研发室、技术检测室,产品基本是依靠买来的零件进行组装。
  据了解,去年8月1日,《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装置通用要求》《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内芯通用要求》两项新国标已正式开始实施。然而,与净水器相关的标准中,绝大多数是推荐性的,既没有统一标准,也没有要求生产厂家必须执行,与生产环节相关的标准则更少。
  整治:工商集中行动
  针对相关市场的种种乱象,国家工商总局去年年底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市场。
  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把开展集中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行动作为2015年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的重要内容,以消费者反映强烈的13类问题为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包括:宣称经检测机构检测,而实际未经检测的;宣称的检测数据,与实际检测数据不符的;突出宣传某项数据,误导消费者的;未取得检测机构认证,擅自宣传认证的;未经检测或没有科学依据宣传商品适用于特定人群的等。
  吉林省工商局结合实际,除对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进行整治外,还将社会关注的家用电器、家用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农药等商品销售或服务中的虚假宣传行为纳入整治范围,并部署全省工商系统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措施,扎实推进专项行动。
  上海市工商局重点整治无资质生产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冒用他人商标、包装装潢、企业字号,虚假宣传检测数据,隐瞒检测环境、检测时限、检测条件,虚构检测机构认证,伪造或虚标产地,虚构荣誉,虚假宣传具有保健疗效等违法行为。同时,该局结合网上消费投诉增多的特点,部署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监管,落实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督促平台经营者及时屏蔽违法宣传,抵制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针对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特点,江苏省工商局要求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当地公安、技术监测、认证单位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12315举报投诉平台作用排查案件线索,及时向社会公布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的生产、销售单位的违法信息。
  直饮水机产业被商务部列为21世纪十大朝阳产业,预测到2020年我国净水设备规模将达1280亿元。在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下,净水器彻底“净化”的那一天为时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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