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建设前环评批复公示

2014-04-13 17:54:09 admin 382
来源: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 时间:2014-3-12 7:57:02
  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网2014年3月11日讯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4年3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3月11日-2014年3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
  电话:028-80589093、80589091、80589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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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之一《宜宾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宜宾市高县
  建设单位:中电海诺尔(宜宾)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项目概况:工程设计规模为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200吨,采用焚烧处理工艺进行处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收料供料系统、垃圾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汽轮发电系统、灰渣处理系统、仪表与自动化控制系统及配套的磅房、供排水系统、空压站、机修间、渗滤液处理站等公辅设施和办公生活设施。项目设有2×600吨/天焚烧炉配套装机容量为2×12MW的汽轮发电机组,年发电量1.3311×108kW·h。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垃圾焚烧炉为机械炉排炉,采用柴油为助燃能源,通过控制炉膛内温度在850℃以上、烟气停留时间大于2s等措施,保证二噁英的有效分解;焚烧炉烟气经余热锅炉回收余热后,再采取“SNCR+半干法(喷入氢氧化钙溶液)+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净化后的烟气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要求(二噁英排放浓度达到欧盟标准0.1TEQng/m3要求)后,经80m烟囱达标排放。垃圾卸料平台间、垃圾贮坑及渗沥液处理站恶臭气体引至焚烧炉焚烧处置;焚烧炉检修期间,经收集的恶臭气体采用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排放。报告书根据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及相关规范要求,确定的环境防护距离为生产中心和渗滤液处理站边界外300米,该范围内现分布有27户农户。
  2、项目渗滤液、主厂房地面冲洗水、垃圾卸料区地面冲洗水、运输车辆冲洗水、生活污水经“UASB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反渗透(RO)”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出渣机、飞灰固化、烟气净化系统、垃圾卸料区及车辆冲洗用水,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浓液回喷至焚烧炉进行焚烧。
  3、项目噪声主要包括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泵、空压机等设备噪声和各类管道介质的流动、排汽等产生的综合性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可实现厂界达标。
  4、除渣机中炉渣通过磁选机进行金属分选,分选出的废金属送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炉渣送宜宾福溪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利用;飞灰采用水泥固化法进行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对飞灰的进场要求后,送高县垃圾填埋场处置;反渗透膜返回供货商;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经浓缩脱水后和厂区生活垃圾一并送垃圾焚烧炉焚烧。
  5、项目卸料平台区、垃圾仓区、焚烧间、渣坑、烟气净化厂房区、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处理站、飞灰贮仓、消防废水池、地下油罐及油泵房等重点防渗区进行“环氧树脂膜+抗渗混凝土+刚性垫层”防渗处理,并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防止地下水污染。
  6、项目设置有效容积为1500立方米的垃圾渗滤液事故调节池和400立方米的消防废水池,满足事故状态下渗滤液及消防废水的贮存需要。
  本工程采用焚烧发电方式进行垃圾处置,符合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可实现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引进先进的机械炉排焚烧炉工艺,采用先进的管理和自动控制水平;符合清洁生产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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