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空气净化器》修订稿已形成有望于年内正式出台

2014-04-16 19:04:45 admin 167
来源:《中国质量报》记者 朱祝何 / 时间:2014-2-12 7:59:31
  据国家质检总局网2014年2月10日讯 “超大净化面积达80平方米”、“净化率99%,适用面积120平方米。”雾霾来袭,不论实体商店还是网购商城,空气净化器遭遇热卖,而产品的适用面积,几乎成为所有厂商销售的*大卖点。 
  2013年12月,上海市质监局公布的20个品牌空气净化器监督抽查显示,7种产品未标注适用面积,13种标注适用面积的产品中,有9种实测值没有达到标称的适用面积。由此引发媒体对于适用面积的热炒,形成一种舆论声音:依据适用面积选购空气净化器。 
  1月24日,业内专家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依据适用面积选购空气净化器,对消费者是个误导,洁净空气量才是衡量产品质量水平高低的关键指标。 
  “类似空调的制冷量指标,洁净空气量才是*重要的衡量标准。”谈起空气净化器产品,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空气净化器国标起草者鲁建国开门见山地说,热炒适用面积,对消费者是个误导。因为空气净化器相关标准规定了适用面积计算方法,可以参考房间面积大小选购产品。但适用面积并不是比较空气净化器性能优劣的指标,更不能作为消费选购的主要依据。 
  “不科学。”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也同意上述观点,认为商家将适用面积作为主打的宣传卖点并不合适,净化效能与产品实测洁净空气量、实测功率直接相关。而一款空气净化器究竟适用于多大面积,往往根据建议值或使用习惯得出,标准并未规定多大功率的产品必须用于多大面积的房间。 
  记者查询发现,产品标准对于洁净空气量作出了详细规定并要求标注在标牌上,以利于消费者选购。GB/T18801-2008《空气净化器》规定,产品洁净空气量实测值应不小于标称值的90%。空气净化器对于可去除的每一种空气污染物都有一个对应的洁净空气量,洁净空气量与去除的空气污染物应对应标注。 
  据了解,选购空气净化器时,消费者可以依据洁净空气量等关键指标,大致估算出产品适用的房间面积。但计算出的数值,仅能供选购时参考。那么,有无国内制定统一标准评价空气净化器适用面积的必要或可能?在中国家电协会会员部主任、空气净化器专业委会会干事刘钊看来,答案是否定的。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适用面积不是一个万能指标,更不是一个通过简单计算就可以确定的值,它甚至不是一个恒定值,随着使用环境和条件的变化会随时发生变化,比如所在城市的空气质量和气候条件、用户住房的层高和装修材料等。这样一个指标,在我国复杂多样的需求环境下,想要强制用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评价是不合理的。 
  随着雾霾天气持续,空气净化器进入家电产品消费清单的频率大增,有望成为家庭中的标配家电。据鲁建国介绍,目前国家正针对空气净化器的安全、性能标准进行修订,强制性安全方面,新版标准将会强化软件评估。而性能标准方面,将会完善针对不同污染物的产品技术指标,细化实验方法,增加适用面积和空气洁净量的折算方法,同时完善产品标注要求。 
  “修订草案稿已经形成,正在进行实验分析。”鲁建国说,修订稿已多次征求各方意见,实验将重复验证标准涉及数据的科学性,然后根据国家标准修订程序,修订稿成熟后将由相关职能部门发布,有望于今年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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