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生活焚烧发电厂项目污水处理站选择膜工艺建设

2014-05-17 16:25:44 admin 382
来源:中国新余网 / 时间:2013-9-25 8:28:38
  据中国新余网2013年9月24日讯 9月22日,新余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发布《新余市生活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调查,进一步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新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2)建设地点:新余市渝水区珠珊镇
  (3)建设单位:新余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3×300吨/天 垃圾焚烧炉,发电总容量15兆瓦。本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600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300吨/天垃圾焚烧线,1×9兆瓦发电机组,项目工程总投资约为2亿元人民币。本次环评只针对一期设计规模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主要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垃圾焚烧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HCl、二噁英等,项目采取“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 SNCR脱硝”的净化处理工艺,净化后的烟气符合GB18485-2001《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二噁英排放浓度满足欧盟环境标准。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场内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1和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后,经约6.4km排污管道(沿S235公路平行布设)排入北面的袁河。项目焚烧飞灰固化后外运指定垃圾填埋场填埋,焚烧炉渣外运综合利用,并采取隔声减噪措施消减生产噪声。项目实施后可有效实现新余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改善新余市环境卫生。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余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桂良
  地址:新余市仙来中大道58号复兴大厦20楼永清环保
  联系电话:0790—6444940/18874765388
  E-mail:358707588@qq.com
  四、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欧阳欢
  地址:南昌市东湖区彭家桥洪都北大道1131号
  联系电话:0791-86866569传真:0791-86866569
  E-mail:407726662@qq.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环境空气:全年逐日气象条件下各敏感点各污染物*大日均浓度及预测网格范围内*大地面日平均浓度值均能满足执行准的要求。在长期气象条件下,预测网格范围内各污染物*大地面年平均浓度值均能满足执行标准的要求。无组织排放臭气预测结果表明,项目NH3、H2S*大地面小时浓度影响值及厂界的浓度值均能满足标准的要求。对环境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地表水:项目正常情况下经过场内污水处理站后的废水经过沉砂池+调节池+絮凝沉淀+ABR厌氧反应器+一级反硝化硝化+二级硝化反硝化+膜生物反应器(MBR)+超滤+纳滤工艺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1和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后,经6.4km排污管道排入项目北面的袁河,对附近地表水体的环境影响较小。
  地下水:项目不使用地下水供水水源,项目经6.4km排污管道排入项目北面的袁河,项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对各类废水池池底池壁、固废临时贮存场所地面和垃圾卸料平台地面按要求防渗。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生产基本不会对区域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
  声环境: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工程竣工投产后,昼夜间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炉渣由运输车外运综合利用。飞灰的经有机螯合剂稳定化工艺处理并符合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后,送至垃圾填埋场指定区域安全填埋处置。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新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工程的选址、工艺、设备与GB18485-2001《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相符,也与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发〔2008〕82号)、GB50337-2003《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在内的垃圾处理技术政策相符,同时本项目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及经营政策相符。
  在采取了本环评提出的各项工程环保措施、风险控制措施及环境监督管理措施后,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相应的标准范围内,且不会对各环境保护目标构成污染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新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或以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发送至评价单位,评价单位确认索取人为本项目利益相关的公众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告书简本发送至索取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地址,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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